证监会集中披露,7家券商收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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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再度强化投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一批券商投行业务违规罚单集中落地。
7月31日,证监会官网一次性公示9份投行业务监管决定书,叠加上海证监局披露的1张债券受托管理警示函,合计7家券商集体受罚。涉及广发证券、世纪证券、红塔证券、国元证券、国融证券、甬兴证券、国泰海通证券等7家券商。
梳理罚单可见,本轮违规问题呈现鲜明共性:多家券商投行业务质控、内核环节把关流于形式,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成为行业高发问题,部分机构薪酬管理、廉洁从业排查、项目材料审批等内部治理存在短板。
与此同时,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信息披露督促义务落实不力的风险持续暴露。随着资本市场中介监管趋严,投行“重承揽、轻质控,重申报、轻存续管理”的老问题持续受到监管重点核查。
6家券商保荐承销业务踩红线,质控内核普遍失守
证监会本次集中公示6家券商承销保荐相关违规案件,各家机构违规细节各有侧重,但内控失效、核查履职不足是共同痛点。
广发证券存在质控部门独立性不足、项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世纪证券暴露出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薪酬管理不规范两大问题。薪酬激励机制合理性长期被监管关注,不合理考核导向容易倒逼一线人员弱化合规标准,进一步放大项目风险。

红塔证券多项核查工作存在疏漏,具体包括质控现场核查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披露不充分、底稿验收把关不严。投行工作底稿、保荐文件是项目核查轨迹的核心载体,底稿验收、信息披露疏漏,直接反映项目全流程管控存在漏洞。

国元证券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廉洁从业问题排查整改不到位。监管明确要求投行常态化开展廉洁从业风险排查,整改流于形式,凸显机构内部合规风险排查机制未能落地。

国融证券存在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格,报送材料审批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项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管控缺位,极易出现申报文件瑕疵、信息披露偏差等情形。

甬兴证券承销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执行不到位,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薪酬管理不规范。多家中小券商接连出现同类薪酬管理违规,反映部分机构尚未建立兼顾业务发展与合规约束的激励体系。

质控部门作为投行业务的核心防线,多家券商集中出现质控内核把关不严,说明部分机构项目推进过程中风控意见约束力不足,内部风控体系存在形式化风险。除出具警示函外,证监会还要求各家券商加强公司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三家券商时任投行负责人被出具警示函
本轮监管处罚延续“机构追责+关键责任人同步问责”的监管思路,针对投行业务分管高管实施穿透监管,三名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收到警示函。
国元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李洲峰,对公司承销保荐尽职调查、内控管理、廉洁从业排查存在的多项问题负有责任,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国融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柳萌,对公司投行项目尽调缺失、内核质控不严、材料审批管理漏洞承担管理责任,被出具警示函。

甬兴证券时任投行业务负责人金勇熊,因公司投行业务尽职调查、内控管理、薪酬管理等相关违规问题被监管采取警示函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不再仅仅追责项目保荐代表人,直接对分管投行条线负责人问责,压实管理层管理责任。监管逻辑清晰:投行条线高管对公司整体执业质量负有管理义务,风控体系缺陷、系统性违规,高管难辞其咎。这也预示后续监管将持续强化对业务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倒逼管理层主动完善内控机制。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存在五大履职瑕疵
上海证监局披露,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持续管理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函,罚单直指五大典型违规行为。

其一,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尽职调查不充分;
其二,针对发行人监事变动、到期债务未能清偿、重大诉讼、实控人及发行人失信、受到债券业务纪律处分等重大风险事项,未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也未能有效督促发行人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披露失真,发行人新增限高信息、受托管理人信息披露履职情况等内容披露不准确;
其四,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披露定期报告中有息债务余额、实控人对外资产、单项资产受限等关键信息;
其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发行人债券现场风险排查。
上述多项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存续期持续督导、风险排查、督促信息披露核心职责,是债券投资者重要利益守护者。房企债券本身风险敏感性较高,发行人债务逾期、重大诉讼、失信等事项属于影响债券价格的重大信息,受托管理人未能及时跟踪、督促披露,将直接损害债券持有人知情权。
本次罚单也为行业敲响警钟,债券业务风险不只存在于发行承销环节,存续期受托管理的合规短板,正成为监管重点检查方向。
监管持续压实中介责任
从监管近期处罚的情形来看,未来两类机构或将面临更大合规压力:一类是内控体系薄弱、质控部门存在缺陷的券商;另一类是债券受托管理项目较多,但存续期管理团队配置不足的券商。
近年来监管持续强调,券商作为资本市场中介机构,必须守住“看门人”底线。过往部分券商将业务重心放在项目承揽,忽视质控投入、存续期跟踪管理,随着常态化现场检查推进,存量项目中的合规漏洞持续暴露。券商投行需要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完善质控内核制衡机制,补齐债券存续期管理短板,同时优化薪酬考核体系,避免激励机制诱导违规执业。
(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