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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独董不尽责,南开大学副教授被罚50万

2026-08-03
2026-08-04
担任独董不尽责,南开大学副教授被罚50万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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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金通社

  独立董事不是“花瓶”,而是要承担起实实在在的责任。如果不尽责,既损失名誉,又会被处罚。

  日前,南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边泓,就尝到了苦头。他因在担任高升控股独董期间未尽责,被湖北证监局拟处以50万元的罚款,预先处罚告知书已经下发。

  金通社注意到,边泓在高升控股担任独董期间,每年领取的津贴为23万元左右,此次处罚50万并不算多,其失职对证券市场造成的损害远远大于50万元。而且,这一处罚也并不影响边泓在另外两家上市公司继续担任独董。

  如果独董不尽责,换个上市公司继续担任独董,这显然是制度上的漏洞。

  对于“污点”独董的相关规定,是到了该检讨的时候了。

  副教授被罚50万

  被视为中小投资者利益代表的独董,对违法违规现象却视而不见。南开大学副教授被罚50万,就源于高升控股长期存在的信披违规问题。

  2026年7月30日,湖北证监局披露对高升控股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针对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定期报告虚假记载的违法违规事实,拟对高升控股合计处以1200万元罚款并给予警告,同时对公司时任管理层、相关责任人员同步作出追责处罚。

  在上述违法违规事项中,时任独立董事的边泓,被给予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被处罚的还有高升控股多名高管,包括另两名独董孙春红和陈宇波。涉事主体高升控股因持续存在合规缺陷、经营异常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多项问题,目前已完成退市流程,彻底退出A股市场,其过往的违规行为,对资本市场秩序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均造成了实质性影响。

  资料显示,边泓是此次被罚的责任人中,唯一来自大学的独董。他出生于1969年2月,现任南开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商学院专业学位教学中心主任,第六届天津市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边泓长期负责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等项目的管理工作。曾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教育部重大课题和自然基金课题。在CSSCI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多篇编写的教学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指导及推荐的多篇论文被国家会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为全国优秀毕业论文。

  两家上市公司公告切割风险

  在收到监管行政处罚后,边泓依旧保留着飞龙股份沧州明珠两家A股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职务,正常履行独董职责,处罚并未对其现有上市公司任职资格产生限制。

  针对独董被罚事项,飞龙股份、沧州明珠均发布专项公告,对外披露相关情况并作出风险说明。两家上市公司公告内容口径一致,均明确边泓本次被监管处罚的违规事由,仅局限于其过往在高升控股的任职履职行为,与两家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及公司治理运作无任何关联,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上市公司日常运营及合规体系造成负面影响。

  从任职时间线来看,边泓入职沧州明珠、飞龙股份担任独立董事的时间,均是在今年上半年,而当时边泓在高升控股的处罚信息尚未落地。

  “污点”独董是否应该辞任其他上市公司的职务?

  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监管规则,暂无明确条款规定,受过行政处罚的独立董事需要强制辞去现有在岗职务,也无相关细则对该类存在履职污点的独董设置任职限制、续聘禁止等约束机制。

  这也意味着,在现有规则框架下,独立董事的过往履职失职处罚,不会影响其后续及现有上市公司任职利益,“污点留任”成为当前A股市场的客观现状。

  市场呼唤独董制度完善

  梳理近两年A股监管处罚案例可以发现,高校学者背景独立董事履职失责、遭遇监管处罚的案例不断出现。

  凭借专业的财务、经济、管理学科背景,高校学者一直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核心选聘群体,但在实操履职过程中,多位高校学者独董出现履职流于形式、监督缺位的问题,未能守住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第一道防线。

  2025年9月,深圳证监局对*ST广道相关违法违规事项作出行政处罚,时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安秀梅,被认定为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监管对其作出警告、罚款60万元的处罚决定。

  除此之外,西安石油大学教授赵选民担任广誉远独立董事期间,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勤勉尽责,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师吕慧在先河环保履职独立董事期间,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因未勤勉尽责被监管部门罚款50万元。

  一系列连续发生的处罚案例,直观反映出当前A股独立董事制度仍存在亟待完善的短板。长期以来,部分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岗位存在形式化履职现象,部分任职者缺乏主动监督意识,对公司各类违规行为疏于核查、默许纵容。同时,现有监管体系对失职独董的后续约束机制尚不健全,针对受过处罚的“污点独董”,缺乏明确的任职限制、市场退出、持续追责规则,难以形成长效监管震慑。

  随着注册制改革持续纵深推进,A股上市公司合规治理要求持续提升,独立董事的监督价值与法定责任愈发凸显。

  投资者呼吁,唯有持续细化独立董事履职标准、压实勤勉尽责义务、完善污点任职约束与退出机制,才能从制度层面杜绝“花瓶独董”乱象,倒逼独立董事切实履行监督把关职责,夯实A股上市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维护资本市场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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