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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2026-08-03
2026-08-04
湖南省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文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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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学会)

7月31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省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详情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6〕460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地方电网公司、增量配电网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四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省电网第四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电网第四监管周期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水平详见附件。

二、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三、电网企业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输配电价,对各电压等级的资产、费用、收入、输配售电量、负荷、用户报装容量、线损率、投资计划完成进度等与输配电价相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归集,每年5月底前报我委(价调处)。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30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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