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两部委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十五五规划
(来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学会)
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的通知。
文件指出,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绿色低碳的电力供给格局基本形成,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50%;电力供应能力持续增强,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大幅提升,电力供应充裕度保持合理水平,有效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用电需要;初步建成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实现28亿千瓦以上新能源高水平消纳,建成可支撑超过1.1亿辆电动汽车出行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节能高效、绿色低碳的用电方式加快形成,虚拟电厂成为用电侧协同互动的重要载体;系统调节能力大幅增强,各类调节资源实现高效调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装备取得突破性进展,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电力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新型电力系统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在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方面,加强新能源开发消纳引导。立足各地实际,基于新能源电量渗透率,综合资源条件、电网网架、调节能力、负荷增长等因素,分地区分档确定新能源利用率指导目标。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90%左右,支撑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

分类推进新能源开发消纳。统筹做好以“沙戈荒”为重点的“三北”风电光伏基地外送和自用消纳,持续提升西电东送和西电西用能力。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规划建设,优化送出消纳。优化海上风电送出消纳。保障合理利用率,科学规划建设省内集中式新能源。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和消纳空间。
大力推动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积极推动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支持新能源就近接入,满足算力设施、工业园区、建筑楼宇、偏远地区及外向型企业、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费与供电保障需求。支持工业负荷大、新能源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零碳园区,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提升新业态自平衡、自调节能力,加强新业态与电网规划的统筹协调。
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坚持中长期分地区分档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引导,做好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动态优化。指导各地做好新能源配套电网和调节能力建设安排。推动新能源消纳评估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建立新能源“规划—建设—并网—消纳”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跟踪分析,及时采取稳消纳举措。
优化全国电力流向布局着力推动电力流向布局优化。推动存量直流输电通道改造升级。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全国电力流向优化布局总体方案,逐步形成东北、中北、西北“沙戈荒”基地群和西南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群向东中部、川渝和南方负荷中心地区送电,海上风电基地和沿海核电基地就近消纳的电力流向总体格局。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已纳规输电通道尽早建成投运。到2030年,西电东送规模超过4.2亿千瓦。开展“沙戈荒”等100%新能源外送输电工程试点。
强化配电网规划引领,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加强市县级配电网与新业态布局规划协同,升级配电网智能调控体系。全面提升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力争实现单一通道县域全停风险清零,着力解决配变过载、严重低电压等供电质量问题。增强配电网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配电网调节能力,支撑9亿千瓦分布式新能源接入及安全稳定运行。
支持智能微电网建设,与公共电网做好规划衔接和调控协同。布局建设一批源网荷储协同的智能微电网项目。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项目准入,明确智能微电网与公共电网的物理边界和责任边界。提升智能微电网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

持续优化调度机制,推动主配微网协同调控模式转变和能力建设。探索“沙戈荒”基地、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电力新业态等协同运行控制新模式。
创新商业模式,推动虚拟电厂加快发展。支持具备条件的售电公司发展虚拟电厂业务。完善虚拟电厂交易规则、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和接入调用机制,提升虚拟电厂资源聚合水平和运行可靠水平,推动虚拟电厂常态化、规模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到2030年,虚拟电厂最大调节能力超过5000万千瓦。
加快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建设完善政策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持续提升调用水平。以分地区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为依据,科学确定各地区自用新型储能规模,充分发挥新型储能保障新能源消纳作用。在“沙戈荒”等新能源外送基地,合理规划新型储能,着力提升通道新能源电量占比。“十五五”时期新增新型储能约1.6亿千瓦,到2030年,全国新型储能规模达到3亿千瓦。
提升新能源电力支撑水平推动长时间尺度、高精度新能源功率预测技术大范围应用,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到2030年,全国非化石电源电力支撑水平达到40%左右。
全文如下:



















来源: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