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警示函
文章摘要
|
凯盛新能(600876.SH)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截至2026年5月8日,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金额3.33亿元,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73%,公司迟至2026年6月29日才补充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及董事长谢军、总经理陈鹏、董事会秘书陈红照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财联社)
来源与核验
来源名称:新浪财经
原文标题:凯盛新能:收到证监会河南监管局警示函
原始发布时间:2026-08-06T22:27:00+08:00
数据来源:新浪财经原始报道及文中列明资料
核验日期:2026-08-06T22:27:00+08:00
本页当前为内部编辑草稿,尚未完成本站独立分析、版权复核和发布审核,不构成投资建议。